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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禮拜突然發現車上有張過期的停車繳費單
媽啊...居然超過快兩個禮拜
這下子催繳罰金居然都等於停車費(60元而已)了
加上今天專案報告被Q到爆
心情真是差到不行
為了讓自己心情好一些
最好的辦法就是一口氣搞定這些麻煩事
有了這個義正辭嚴的理由當藉口
讓我時間到就二話不說的準時下班去
果然
上天是眷顧我這可憐人的
代收公司的小姐沒跟我收取罰金
詢問才知道原來交通局尚未抓取系統逾繳的資料
以致於遲遲未寄發催繳通知
自然就不能多罰我啦
所以
以後如果跟我同樣逾繳的話
趕緊跑趟代收公司
別傻傻的等催繳通知單唷
說不定可以因此躲過
在此也向效率不彰行政龜速的米蟲政府獻上敬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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